湖北疫情减免税政策(湖北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政策)
2020年增值税优惠政策
1、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未超过4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湖北省)免征增值税,(湖北省外)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从3%下调至1%,同时可享受减免优惠政策,最高可免征税额为100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适用指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从3%下调至1%。
4、年生活服务业免税政策: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和9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5、住宿发票税率为1%的情况主要是由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施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免税住宿发票的存在则是基于另一项税收优惠政策。1%税率住宿发票的原因:- 政策背景:根据财政部税务局2020年第13号公告,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了增值税优惠政策。
2020年社保减免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减免5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期间,上海社保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同时,2020年2月至6月,职工医保和生育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由5%下调至25%)。
法律分析:2020社保减免政策主要指的是,对于中小微企业,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在2020年6月底的时候,国家确定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政策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免征2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2月至4月的社会保险费,减半征收2月至6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参照执行。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001至2003年社保单位缴费怎么是0
1、至2003年社保单位缴费是0企业享受社保的减免税优惠。
2、没有记录就说明你在这个城市在2000-2003年之间没有缴费呗,你如果在其他城市有缴费,那么是需要转到这个城市,才能看到是,否则就需要去参保缴费的城市去查。如果你在这段期间没工作,或者单位就没说给你缴社保,或者当时只是打零工,你自己又没去缴社保,当然就不会有缴费记录了。
3、如果2001年前有,从2001至2003年没有,这属于欠费,单位应该补缴。如果2001年前没有,就是从2004年开始投保的,这就属于追诉了,社保追诉有时效,时效期为二年,过了时效追不回来。
4、你说的这种情况很正常。因为可能2003年以前的缴费数据,根本就没有记录到这个系统。但是当地的社保局那里是都有你的缴费记录了。
社保企业缴费为什么显示0
今年单位缴纳显示为零是因为受到了疫情影响。从2020年2月开始,为了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政府免征了各类中小微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显示为“0”是正常现象,并不表示你的社保权益受到了影响。
法律分析:查询社保单位部分为0,是由于公司缴费部分全部划入统筹基金,只有个人缴费部分才会计入个人账户。不管是个人单独交纳的,还是有单位交纳的,都是分成两个帐户(个人和统筹帐户)的,而且交的钱都是按去年的平均工资的20%收取。
当社保单位缴纳的划入部分为零时,意味着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进入统筹基金。因此,单位缴费的划入部分自然为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可以查询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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