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一般纳税人减免免税政策(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减免税政策)

admin 7 2025-03-24 23:00:08

按照2020年9号公告的要求,一般纳税人可以按月放弃减免税吗?

1、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关于延续小微企业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

疫情一般纳税人减免免税政策(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减免税政策)

2、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4、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科目设置

1、法律主观: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这五个专栏是为“应交税费”的三级科目服务的。

疫情一般纳税人减免免税政策(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减免税政策)

2、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应设置九项专栏,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3、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4、一般纳税人的应缴增值税,应在“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10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疫情期间免税政策

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疫情一般纳税人减免免税政策(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减免税政策)

湖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规定政策,主要是对中小企业和商铺有减租的政策,其他个人房租只是鼓励个人减免。

很多地方政府对于疫情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出台了相关的减免政策,但是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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