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税收政策落实(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延续)

admin 25 2025-04-05 13:36:11

出口货物因疫情不可抗力退运,免征相关税收――进一步减轻外贸企业流动性...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针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出口货物退运的情况,制定了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指出,对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疫情原因导致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将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疫情税收政策落实(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延续)

根据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疫情不可抗力原因出口后原状复运进境的货物,可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已征收出口关税的,可退还出口关税。业内人士认为,这项税收政策有助于减轻受疫情影响的外贸企业负担,促进供应链畅通,推动国内循环。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原因出口退运的货物,实施了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选择性征税减轻了国内贸易企业的税收负担25亿元,8万多家国内企业免征延期利息6387万元。我们推动了因新冠肺炎不可抗力原因退运出口货物的免税政策,为188家企业免退税1052万元。为了实现外贸和外资的双稳,海关部门支持扩大进口和优化升级产业。2020年,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关税优惠达到836亿元。

临沂海关还简化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手续,推进了AEO高级认证,实现了辖区进出口食品企业AEO高级认证零的突破。同时,还免征了因疫情导致的滞报金9万元,对因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免征了税款173万元。2021年前三季度,临沂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11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

此外,临沂海关还免征了因疫情导致的滞报金9万元,并对因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免征了税款173万元。重点帮扶了工程机械等行业落实了减免税政策,2020年共审批减免税货值14亿美元,减免税款4亿元,同比增长9%和23%。

疫情对中小企业有哪些减免政策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延期到今年3月31日。十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延期到今年3月31日。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对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累计不超过6个月,并且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这样的政策有助于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在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企业仍需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疫情税收政策落实(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延续)

疫情期间房租可减免政策,《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对在疫情期间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财政按照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个基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企业收费减免:武汉市政府针对企业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方面的减免,旨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此外,对于租用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政府也给予了租金减免的支持,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市民收费减免:在疫情期间,武汉市民能够享受到多项费用减免政策。

税务四力是什么

1、税务四力是指: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 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 这意味着税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充分享受到这些政策带来的实惠。

2、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就是要坚决贯彻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聚集防止疫情扩散,按照“四步走”的步骤,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安全高效便捷办税缴费。

3、税务部门四力的内容包括: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

税收力量护航外贸企业渡难关

1、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口退(免)税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地税务部门在原有“非接触式”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加速出口退税审批,扩大“容缺办理”的范围,使线上退(免)税更加便捷,为外贸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为了支持外贸企业转产防疫物资,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提供税收支持,确保企业在转产过程中能够及时获得退税。湖北多地税务部门通过税企联络员、重点企业“优先退”等举措,保障了外贸企业在转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荆州玉沙集团在获得298万元出口退税后,顺利上线了4条医用口罩生产线。

疫情税收政策落实(疫情防控税收政策延续)

3、远程帮助企业升级系统,对退税困难的纳税人“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局长郑舒东表示,近期烟台税务部门已累计为出口企业办理退税超过6亿元,其中当日申报当日到账9亿元。

疫情期间增值税优惠政策

1、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2、医疗卫生领域相关物资 在疫情期间,为应对疫情而采购的医疗卫生材料、药品及医疗设备,以及提供的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均免征增值税。这是为了支持医疗卫生领域在抗击疫情中的重要作用。 防疫物资捐赠 对于捐赠的防疫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测温设备等,也免征增值税。

3、税收减免政策则涵盖了多个领域。例如,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疫情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都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还有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减免措施。

4、免税时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进项税额转出时的会计分录:当企业享受免税政策,但之前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出时:借: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重点内容:疫情期间,企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时,需通过会计分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5、一)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内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享受条件: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或预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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