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税务滞纳金减免文件(疫情期间 滞纳金减免)
武汉社保减免政策
1、在免征、延期缴、缓缴期间,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如果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需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可按“退(转)一缴一”的方式处理。对于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尚未完成衔接的企业,也可参照本意见享受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延、缓政策。
2、年武汉社保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具有武汉市户籍,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3、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2)在2008年年底持《再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4、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主要面向具有我市户籍的特定就业困难群体,包括失业登记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超过一年者、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人等。
5、武汉市社保可以补缴,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当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天之内为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没有办理的情况之下,应当由社保机构合计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武汉市社保可以补缴吗?社保可以补缴。
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2020通知
年2月到6月,疫情期间的社保减免政策确实存在。具体政策如下:中小型企业社保减免:除湖北省以外的全国中小型企业,在2020年2月到6月期间,全部减免社保。这里的社保主要指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公积金延时交纳:所有企业的公积金在2020年2月到6月期间可以延时交纳。
减半征收:各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湖北省大型企业社保免征:免征政策: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根据政策精神,疫情下的社保减免与缓缴政策并行实施,6月之前为减免期,之后为缓缴期,中小微HRO公司最多可免征5个月,对于大型公司只能享受减半征收的政策支持。
湖北省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执行至2020年12月底,不得跨年。
杭州疫情期间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政策还提供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选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并且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3月份的社保费申报期也有所调整,以方便企业应对。虽然减免和缓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个人缴费部分依然保持不变,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不受影响。
针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申请缓缴的单位,仍能申请社保减免。在申请方式方面,单位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也可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上门申报社保费时一并申请。
对于因疫情面临经营困难的企业,政策允许其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且在此期间免收滞纳金。同时,政策还调整了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期,至3月16日至31日。个人缴费部分保持不变,单位继续负责代扣代缴。职工的社保待遇不受影响,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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