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租收入免增值税吗(疫情期间房租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取得免税发票能否抵扣?
1、如果根据这个规定来看,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到征税时抵扣。但这个前提是改变用途时,对于时间性的免税政策目前尚不明确,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允许。
2、因此,疫情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其购进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取得的免税税率(比如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住宿费发票,是可以报销入账的。
4、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疫情期间,取得1%专票农产品专用发票可以按照9%/10%计算抵扣,但目前,取得农产品1%专票,不能按照9%进行抵扣。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准确信息。专票3%的税率计算方法如下:需要明确的是税率,即将销售收入金额除以1加税率3%来得出不含税销售收入。
5、滴滴出行免税发票,我们取得无法抵扣进项税。2021年开始,疫情免税的优惠政策截止到目前尚无延续政策,原享受免税政策的都必须按征税处理了,也就是从2021年开始,需要带税率的发票了,不能再开免税发票了。
疫情期间减免房租税务处理
1、疫情期间减免的房租在税务处理上,以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签订的合同为基准,若属于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情况的,不视同销售且无需缴纳增值税;若属于租赁合同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情况的,则应视同销售且缴纳增值税。
2、企业为租赁方,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减免后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企业享受或实行减免房租政策,应根据费用所属部分计入对应科目,或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核算。
3、疫情期间减免房租且企业收到对应发票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企业已经预付了租金,也是可以退还的,企业在收到退还租金时,应当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4、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是有文件规定的,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文件,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无力支付租金的人员,可以在向出租人申请减免的基础上,由出租人来进行协商处理有关减免的情况。
5、纳税人由于疫情给予租户房租临时性减免,以共同承担疫情的影响,不属于事先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免收租金情形,不适用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即不用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而是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来处理,房产出租的,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如果租金减为零,则房产税也为零。
疫情减免租金会计处理
企业为租赁方,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减免后金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企业享受或实行减免房租政策,应根据费用所属部分计入对应科目,或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核算。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疫情期间减免房租且企业收到对应发票时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企业已经预付了租金,也是可以退还的,企业在收到退还租金时,应当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贷:预付账款——房屋租赁款企业疫情期间缴纳房租并取得对应发票时,应按照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损益类科目,如“管理费用—房屋租赁费”等。企业在收到退还租金时,应当红字冲减成本,如果是部分退还,则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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